里加酱油、糖和少许葱油,等水开了再擦边下海参,加盐和老抽,在海参煮得软硬适中时就捞出泡着。
用热油熬出的葱油倒回锅里,放入切成雪白齐整的葱条和泡好的海参一起煸炒,放糖和白胡椒,小火煨入味,接着转大火,边翻炒边淋油,三遍油后,才算出锅。
出胶出得恰到好处的海参不需要勾芡,就自然而然将葱条一并浸染入味。一盘上好的葱烧海参,色泽鲜亮浓郁,香气勾人,葱叶和海参的滋味同样馋人,配碗糙米饭淋上汤汁鲜掉舌头都不是事。
一筷子刚吃完,他立刻迫不及待又夹了一筷子。
速度快得冯谌咋舌。
他奇怪道,“子牧,你……”
友人用公筷夹起一块海参放到他碗里,“别说这么多,你尝尝就知道了。”说着,就把筷子伸向另一盘桂花鱼翅,津津有味地吃起来。
...至于么?
冯谌满脸无语地夹起来吃了口,脸上露出怔愣地神色。
等等,这个味道...
“如何?”友人问道。
话虽如此,他却仿佛早已从冯谌的脸上读懂了他的想法,叹了口气,“没瞧出来,这娘子开的酒楼还真有点本事。不知她从哪儿挖来的厨子,都有几分当年崔家酒楼的本事了。”
天知道他原本是想来看乐子的。
冯谌只吃了两口就放下筷子,“我出去一趟,马上就回来。”
友人疑惑,“去哪?”
冯谌没回话,径直出了门。
友人还想说什么,就听大堂东边突然爆发一阵桌椅碰撞,伴随着阵阵求饶声。
他皱眉,召来随侍,“去瞧瞧什么情况。”没得扰人清净。
“是。”
随侍回得极快,“几个闹事的地痞,小的使钱打发了。”
凡是新酒楼开张,没在周遭打点过的,总有地痞上门要债,早是司空见惯的事。
只是这家酒楼的菜做得不错,他难得起了反感。听随侍把人打发走了,才满意地点了下头,“下去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