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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8页(1/2)

    “陛下,这这这……”兵部尚书这会儿急了,一张老脸憋成了猪肝色。

    皇帝见状乐了,自从陈爱卿来了后,这朝堂越发精彩,也不论结局如何,至少目前皇帝有种“打赢了”的爽感。

    “行,那就依卿所言,擢升陈秉为云中总督,兼管宣府、燕西军务,年后赴任。”

    皇帝倒也不盼着陈秉在云中干出多少成绩,至少战绩和军功,是不敢奢想的,但他知道陈秉会管理民生,又加上京城农学堂毕业了不少学生,陈秉前往云中,若是能开荒屯田,也是一桩善事。

    打仗的事,自然有其他的将军在。

    退朝时,皇帝笑道:“若是陈爱卿能在云中干出一番成绩,届时回朝,拟他入阁,诸爱卿不会再反对了吧?”

    兵部尚书此时已经是一张“游魂脸”,觉得皇帝在讲鬼故事。

    他内心道:到时候陈秉能活着回来,他这个兵部尚书的位置让给他。

    “年老了,还能看这么一出戏。”霍首辅走出宫门时,抿嘴一笑,心想无论是皇帝,还是陈秉,都太过于猖狂自信,不过在平倭上取得一点小小的成绩,便敢跟北虏对上。

    “自找死路,谁都拦不住。”

    旁边的翰林院侍讲学士喃喃道:“就没有一个人发现不对劲吗?二十五岁的云中总督……”

    去东南搞搞也就算了,再怎么搞,东南也是富庶之地,而北疆,则事关国家安危,真正的封疆大吏,国之重臣。

    那可是掌管十几万的兵马。

    霍首辅哂笑一声:“他又能活几日?”

    此时几个翰林院同僚走过,嘴里议论纷纷:“倘若陈兄弟在北疆做出功绩,之前给他写的挽联又该换了。”

    “祭文越写越长,难以描摹陈兄的功绩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回到家中,陈秉把这件事告知姜漓,姜漓呆愣了几瞬,没反应过来,“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你去哪我就去哪。”

    陈秉莞尔:“带你去塞外跑马去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喜欢开马场吗?”

    姜漓抱住他的脖颈,忧心忡忡:“喜欢倒是喜欢,可北边的战事……我会不会晒黑啊?”

    陈秉:“?”

    “你这脑袋瓜想法怎么跳的?战事和你晒黑有什么关联?”

    “原本我担心战事,后来想想你身体不好,别说是怕你阵亡,更怕你提前病死,这么一想,要是我陪你战死沙场,夫夫双亡,镇守北疆,那咱们俩当真可以青史留美名!”

    陈秉嘴角疯狂抽搐,“老婆,你不是清流,却得了清流的病。”

    ——皇帝该不会也是这么想的吧?

    都在给他安排一个青史留美名的好死法。

    “谁不想青史留名?”姜漓在他喉结上啃了一口,依偎在他怀里,变得越发黏人,可能他也觉得,两人相伴的日子,一天少过一天,不抓紧时间黏糊着,怕将来后悔。

    “夫君,咱们做吧,我在上面,我来动。”

    陈秉抱着这么积极状态的老婆,原本一嘴要说的话,全都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这小锦漓,也是一戳一蹦跶。

    但这是好事。

    又能享受几日自家媳妇儿的精心服务,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恍然发现,这不过是陷阱。

    姜漓也就积极了个三五天,献上自己的小蛮腰,后来捂着自己的腰,实在不愿意动弹了,又变成了趴在树上的蝉,管你日月穿梭,我自安然独叫。

    *

    得知陈秉要去云中当总督,对于小心谨慎但野心勃勃蓄谋要争宠的刘一手来说,无异于“天塌了”,还以为自家大人能留在京师做京官,他也跟着水涨船高,一人得道鸡犬升天。

    未来的战斗,便是与沈万良之流争夺大人的宠爱。

    “现在大人要去驻守边关?”刘一手吓得心惊胆寒,他只是个师爷,熟知海域疆事,对北疆一无所知,也就派不上用处。

    他又怕陈秉出事,又怕陈秉把他给辞了,连忙跟陈秉表忠心:“我愿随大人镇守北疆,百死不辞。”

    陈秉:“?”

    “你这稳重的性子,也愿意去冒这个险?”

    刘一手叹一口气:“大人说笑了,刘一手并非怕死之人,倘若能为国捐躯,战死沙场,也好过临阵脱逃,苟且偷生。”

    “刘一手舍不得与大人分开。”

    陈秉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挠了挠腮帮子,搞不懂小刘同志的忠心是哪来的。

    另一边沈万良得知陈秉成为了云中总督,他是又喜又怕,喜的是陈秉这丫的遭报应了,皇帝让他去镇守北疆,那可当真是北虏铁骑!

    “是皇帝疯了,还是陈秉疯了?打打我们这些倭寇就算了,还敢去面对草原部落的铁骑?”

    沈万良等着看陈秉被打得个落花流水,报那“八十万两”银子之仇。

    假如他是一只自由自在的丛林小松鼠,他与陈秉之仇,便是他的过冬储存粮全被陈秉掏空了。

    可他现在是陈秉的部下,口口声声说了要给陈大人当狗,并且还和刘一手打了赌,他要博得陈大人的宠爱。

    “眼下,也正是机会。”沈万良心想,自己的机会来了,他要给陈秉出馊主意。

    他要当一个毒士。

    第141章 剑舞

    要问沈万良京城最多的是什么?

    沈万良必须回答两个字:贵妇。

    他在京城新开了一家成衣铺子“月下裁”,专门卖精致华贵的成衣,衣服上镶嵌南洋珍珠,各种金饰银饰玉饰点缀,还有在月下闪闪灼光的珍珠粉璀璨华衣,满楼都是南洋香粉迷人的气息。

    开业那日,他创新性找来了六个美少年剑舞,引得一众贵夫人贵夫郎如痴如醉,在楼里豪掷千金,只为博得美少年一笑。

    ——唯独沈万良自己笑不出来。

    只因为他发现自己做“贵妇”生意,居然格外的“天赋异禀”。

    “……这些女人真是该死的有钱!”

    沈万良看着自己亲手挖掘的“美少年”,只想戳瞎自己的眼睛,他完全不理解自己究竟在做什么行当?

    甚至有时候恍恍惚惚的想到,若是有一天,逃离了陈秉的掌控,若是找不来赚钱的办法,这“贵妇”生意……也不是不能干回老本行。

    “沈老板,又有一位,一千两银子入会,顶级会员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铺子里的好消息不断,沈万良伫立在二楼,望着京城的繁华闹市发怔,就算是赚了大钱,也不是他的钱,是陈秉的钱。

    他如今是陈秉的一条狗。

    好不甘心啊!

    沈万良拿着新鲜出炉的账册正要去陈秉的府上,半道上却有人给他暗递消息,更是有人在过路时,将一块刻有“霍”字的令牌塞进他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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