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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做梦去吧。”

    大人谁的话都不听。

    沈万良:“但我会比你更得大人宠爱。”

    刘一手:“????”

    第138章 邻居

    离开越州那日,时节已是入了冬,凛冽的风声藏都藏不住,天阔云缈,马车铺成长队,总计三千兵马护送陈秉和佛牙舍利回京。

    家当也是带了一堆又一堆,姜漓收拾出十几个箱子的东西,两个娃的破烂,都能堆出几大箱,临走时,这个舍不得,那个也舍不得,通通都要带走。

    姜漓对着孩子教训道:“咱家是缺钱吗?到京城给你买新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,我就要这个!”韫哥儿使劲的抱住了怀里的风筝,除了风筝外,别的还有小木雕,小木剑,布娃娃……

    “小孩子也是‘破家值万贯’。”陈秉半蹲下来捏捏孩子的脸,宠溺道:“都给他带上吧。”

    韫哥儿眼中一喜:“秉爹,那我还要把床搬去京城!我睡觉认床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我平时坐的小板凳,一三五我要坐这个小板凳,二四六我要坐这个小板凳……”小家伙认真的数数手指头,惦记着自己要带走的宝贝。

    他可是个“讲究”的崽。

    “夫郎,我耳朵聋了,什么都没听见。”陈秉连忙拢了拢领口的雪白狐裘,假装被寒风糊了耳朵。

    姜漓拽一下他的衣袖,又拎住一个小崽子的衣领,“还有这小家伙说要带三套茶具,他一三五用梅花茶具,二四六用松柏茶具……你说他是跟谁学的呢?”

    被勒住命运脖颈的陈清宴小朋友眨眨葡萄儿似的眼睛,向亲爹求救。

    陈秉一边摆摆手,一边拍拍胸口:“我没听见,也没看见,咳咳咳——风太大,我要犯病了。”

    一家子四个人,光是收拾行囊,都是一项大工程,陈秉活得讲究雅致,食不厌精脍不厌细,只要有条件讲究,他便处处讲究,两孩子都学他那一套。

    反而五官长得最精致漂亮的姜漓,倒是全家活得最糙的那个。

    对自己能生出五岁就擅长煮茶的陈清宴小朋友,姜漓也感到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“这一趟回京城,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?”

    要说伤心难过自然是有的,但到底不是自己的家乡,在一个地方待久了,也期盼去另一个地方解解腻。

    “京城还有皇帝赐的五进大宅子,我长这么大,都没住过五进的房子。”

    姜漓一手一个娃,拎鸡仔似的拎上马车,马车里燃着炭盆,如春温暖,陈秉在边上整理玉石棋盘,“路上来一局?”

    “……都是我输也没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会让你赢。”

    “你让我赢更没意思!”

    陈秉:“那咱们下五子棋?”

    “好,就这个!”

    出京时带着十几个随身保护的锦衣卫,也跟着陈秉一同回京,为首的周百户止不住的抹抹泪,其他也各个如丧考妣,弄得为人谨慎的刘一手好奇询问缘故。

    京城莫非是龙潭虎穴?

    周百户感慨万千:“回到京城,不一定能待在大人身边……”

    他们是陈秉出京时,被命令来保护陈秉人身安全的,如今回去,可能被安排别的差事。

    一年过去了,真不舍得,更不舍得依托陈大人领导,在越州建立的沿海情报工作系统,明明事业蒸蒸日上,却要离开,难免感伤。

    刘一手缩了缩脖子:“好大的一股压力。”

    周百户:“?”

    这么多人都想争得陈大人的宠爱和垂怜,意图待在陈大人的身边,刘一手感到“压力山大”。

    他的地位岌岌可危。

    尽管他也没什么地位。

    马车辚辚前行,陈秉一行倒也不急着赶回京,顺道夫夫俩还要回家乡清河县一趟,俗话说得好,富贵不还乡,如锦衣夜行。

    上一次回去,他还是个五品官,如今已经是朝廷的三品大员,更是封疆大吏。

    这也不过才过去了一二年。

    便是姜漓还有他的生父母,也都有了三品诰命的头衔,虽然没什么卵用,但在小县城里,极其荣耀。

    抵达清河县外,兵马在城外驻扎,陈秉只带着两百人进县城,他现在可是个“香饽饽”,皇帝都担心他的人身安全。

    自从清丈田亩后,没少亡命之徒受命来刺杀他,但都没有成功。

    距离四五年前,清河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苟县令的德政碑立好了,书庐也盖好了,陈秉父亲陈忠当年开炒货铺的那条巷,改了名叫“状元巷”,一整条街现今都是卖炒货的,都说是状元炒货。

    ——全是陈记炒货铺。

    “古往今来,莫不如是。”

    陈忠和陈大小石兄弟俩倒是没有再经营炒货铺,而是开了酒楼茶肆等铺子,又置办了田地若干,陈大石早两年娶妻生子,也把陈忠奉为生父看待。

    陈秉之前说带陈忠一同进京,陈忠并未答应,说不愿意离开故土,倒也可以理解。

    人老了,都不愿意太折腾。

    回到姜家,姜正罡瞧着头发白了不少,人却是红光满面,如今在县里,又有谁能不给他面子?现在别人都不知道他有个当将军的小舅子,都知道他有个当状元,当朝廷大官的儿婿。

    两人成婚多年,孩子生了俩,这儿婿也并未娶妻纳妾。

    想想,当真令人羡慕。

    “谁还记得,当初县城里还笑话姜漓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哥儿。”

    “那一场婚礼也叫人记忆犹新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每当别人提起这件事的时候,继母张氏便要拿帕子捂着自己的脸,人生际遇就是如此嘲弄人,挑来挑去,倒是给继子挑中了良人。

    张氏幽幽叹口气:“……怕是等到我七老八十了,还会有人提起这件事。”

    *

    抵达京城的那日下着大雪,皇帝亲自出城门来迎接,同来的更有京城隆福寺的方丈,仪仗浩大,声势滔天,在雪中声声震碎琼花。

    “陈爱卿,你可算是回来了。”皇帝见着自己心心念念的状元郎,喉咙一阵喑哑,去年春日他离京时,还当见不着他最后一面,现今他居然仍好生生的站在这里。

    陈秉一身丹色麒麟袍,在雪地里耀耀如太阳晃入水中,灼的一众人睁不开眼。

    后面随来的翰林院众人见了陈秉,更是相形见绌,陈秉一入翰林便是修撰,如今实职已经做到三品大员,下一步,莫不是要在翰林院当大学士?

    “幸不辱命——咳咳咳。”

    陈秉懒得跟皇帝多废话,于是表演了一个当众呕血,病重倒地,避免来到京城,遭遇烦心事。

    每年到了冬天,就得给自己放一个漫长的冬假。

    于是在众人眼中,年少的朱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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