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情义的性子,肯定会失落。
晚上,趁着林星乔哄睡了乐安,自己也在打哈欠的时候,陆琛状似随意地开口:“乔哥儿,咱们搬到镇上去住怎么样?”
林星乔困得眼皮打架,迷迷糊糊地问:“搬镇上?为啥呀?”
“镇上热闹,买东西也方便。”陆琛顿了顿,看着他那困倦的小脸,说出了最主要的原因,“钱安以后若是住在镇上,你去找他也近便。咱们在镇上买个房子,你什么时候想去找他玩,就什么时候去,想住几天就住几天。”
林星乔的困意瞬间跑了一大半,他猛地坐起身,眼睛瞪得溜圆,又惊又喜地看着陆琛:“真的?夫君你说真的?咱们可以在镇上买房子?我想去找安哥儿就能去?”
“嗯。”陆琛看着他瞬间亮起来的眼睛,心里更加确定这个决定没错,“真的。你喜欢住村里,咱们就偶尔回来住住。喜欢住镇上,咱们就多在镇上待着。随你高兴。”
“夫君你太好了!”林星乔欢呼一声,像颗小炮弹似的扑进陆琛怀里,用力抱住他,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,“你怎么这么好呀~我太喜欢你了!”
他心里甜滋滋的,夫君连这个都替他想到了,他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跟安哥儿分开见不着面了。
陆琛搂着怀里兴奋得乱动的小憨包,感受着他毫无保留的欢喜,嘴角也扬起了清晰的弧度。
能让这小憨包一直这么高高兴兴的,买个房子算什么。他的小憨包,值得世上所有的好。
陆琛把要在镇上买房的事提上日程后,就对房子讲究起来。他没什么花哨要求,就两条。
第一,屋子得够住,至少得分出三间来,一间他们夫夫住,一间给乐安,还得有一间大聪明住。
第二,院子必须得大,现在乐安正是满地乱跑的年纪,小了可不行,最好还能让大聪明有个扑腾的地方,所以院里得有棵大树。
他把这要求跟大聪明一说,大聪明甩了甩尾巴,琥珀色的猫眼里闪过一丝了然的光芒,随即喵呜叫了几声。
【明白了,选址和初步筛选交给我,保证找个院子大、屋子多、风水磁场都合适的好地方,到时候带你去实地勘测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