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克《政府论》的原文标题是Two Treatises of Gover ,第一篇是反驳罗伯特·菲尔默的观点,第二篇是提出自己的观点。在文中洛克在写第一篇,还没想到后面。但知道历史,意识到他是谁的薇薇安,已经想到了他会写两篇,所以才说出数字。
第170章
忽然发现一个自己熟悉的人,竟然是历史上的名人,是什么感觉呢?
薇薇安刚知道弗利特大街上那个冰山一样的年轻人就是艾萨克·牛顿的时候,曾问过自己这个问题。
开始是一种强烈的割裂感。历史上的艾萨克·牛顿, 和她认识的那个脾气古怪的年轻人,好像是两个人。
但有一点是确定的, 自从知道他的名字, 薇薇安就明白, 他就是历史上的那个牛顿。她认识他的时候, 他已经在研究光学, 钻研数学,当然,也沉迷于那些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炼金术实验。
哪怕在相处中她偶尔还是会产生疑惑,但更多时候她把他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,她的朋友,而不是历史书上那个名字。
但洛克……则正好反过来。她现在看着坐在她对面的男人,脑子里全是历史书上那个名字……
洛克把她的反常视为她平时偶尔的孩子气的表现,就和她那些古怪又有趣的英语表达一样。他还配合地抬了抬手,好像头上戴着一顶帽子,而他们是初次见面。
他抬了抬“帽檐”,打趣道:“我以为您一直知道我的名字,小姐。约翰·洛克,愿意为您效劳。”
不。
她不知道他的名字。
她知道他叫约翰·洛克。
却不知道他就是那一位约翰·洛克。
自由主义之父,那个被写进教科书,作品被后人反复引用的哲学家。她和她的同时代的人们不再承认君权来自上帝,相信权力应当受到限制,个人的生命、自由和财产不容侵犯。她只把这些视为理所当然。直到此刻,她才意识到,那些在她的世界里相当于常识的观念,是思想家们在前现代的时代里冒着风险写下的。
而洛克,是现代政治思想最重要的奠基者之一。
薇薇安了解的哲学知识不多,她读过的那一点内容也被岁月磨成了零碎的片段。她对书里的洛克的记忆只剩下几个抽象的概念:自由主义,经验主义认识论,自然权利,财产权……
至于提出这些概念的是一个怎样的人,历史留下的记载太少了。或者说,相对于他的思想,他个人的经历不重要。
薇薇安凝视着眼前那张苍白的脸,明明已经看过几千次,闭着眼睛都能描摹出他的模样。这一刻,她却好像第一次看清他的样子。
“爱略特?”洛克的眉头微微皱起,终于意识到她有些不对。 “你怎么了?你的脸色很不好。”
薇薇安来到桌外,深深鞠了一躬。随后,她站直身体,向洛克伸出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