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喜庆东西,包括针线。
一架简直能称得上“富丽堂皇”的黑金缝纫机贴着墙角,伟岸地挺立着,亟需一个懂它的人去用,好让它发挥出应有价值。
楼红尘将一把漂亮、在他手心里显得过分精致小巧的金色剪刀捏在手里,动作熟练地剪开了红绸,丝毫没有因为剪刀小、而楼红尘的手大而产生分毫的僵硬滞涩。
仿佛他在无人之境里已练过千百遍,只为等今天到来。
绸缎从剪刀亲吻的地方向前丝滑地裂开,发出上等货色的好听声音,庆祝喜事将近。
楼红尘捏起了一枚极细的银针,穿上一根金丝线,有条不紊地按照自己的节奏进行着。
针这样精细的小东西,捏在大男人手里实在奇怪。
楼红尘的手又那样大,横在他指间像一根极短的头发丝儿那样渺小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。
楼红尘进行缝纫时,除了拇食两指要捏针,其余的手指就蜷卧着,收进手心里。
这样的姿势显得很僵硬,一点儿也没有“女性化”的柔软轻盈,可他的每一针都落在恰到好处的地方。
辜道生愈看愈震惊,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。
担心是自己的幻觉,他特意走到楼红尘身边,不错过一针一线的走向。
这一看,更觉自惭形秽。
小时候大概是躺床上躺得太久了,辜道生从能走路那天就不是个有耐心的性子,浑身躁动的血液都带着“火急火燎”的四字烙印,能动手绝对不靠嘴说。
衣服穿烂了要打补丁,师父让他自己缝,美其名曰自己事情自己做,其实是因为庄徵缝衣服丑,那补丁补上去,像被里出外进的狗牙啃过。尽管辜道生不会缝衣服,也不想穿着破烂游山玩水,怕撒欢儿的时候被其他游魂看见笑话,只好自己学。
一学,他发现师父的狗啃补丁可太好看了。辜道生第一次捏针就发觉这小玩意儿会咬人,不止能扎透布料,还能把他手指扎出血。刚被扎两次,辜道生就烦得张牙舞爪,嘬着手指上的血叫屈。